校学心理字〔2016〕005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今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着力打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骨干力量,中心将于3月21日至27日组织朋辈心理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
参加人员:中心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朋辈心理辅导员
时 间:3月21日 下午1:30
地 点: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A101教室
第二批次:
参加人员:南岭、南湖、新民和朝阳校区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朋辈心理辅导员
时 间:3月23日 下午1:30
地点:南岭校区6公寓309室
第三批次:
参加人员:和平校区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朋辈心理辅导员
时 间:3月27日 晚上6:00
地点:和平校区管理楼一楼
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培训批次。参加此次培训的出勤情况将纳入学期末的工作考核中。请各单位负责教师督促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按时参加培训。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