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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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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第二学期学期末学生心理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17]018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在“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时期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保障校园和谐和学生健康成长,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决定开展2016-2017第二学期学期末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排查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3日

三、排查程序

1.各学院辅导员、研究生秘书要深入到学生中,通过走进学生宿舍、课堂、实验室,与学生座谈,找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了解情况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2.排查结束后,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汇总表中每个学生具体情况逐一填写《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附件3;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已有心理关注对象如不取消关注仍需上报,上报的具体内容为其近期情况;如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没有需要心理关注的学生,请在《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和《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中填“无”),于6月2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injia@jlu.edu.cn,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后交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危机管理科(鼎新楼C222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应从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角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排查工作。

2.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应及时与中心联系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3.在排查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原则,努力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联系人:金佳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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