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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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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17]024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适时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结合季节变化因素的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排查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13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及相关老师(以下简称“各单位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结合心理普查结果,通过走进学生宿舍、课堂、实验室,联系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研究生导师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了解方式灵活有效、情况掌握全面详实。

2.摸排结束后,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汇总表中每个学生具体情况逐一填写《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附件3,注:如本单位没有心理关注对象请在两个表格中填“无”并上报),于10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injia@jl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危机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22室)。

3.各单位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按心理中心的指导和具体要求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干预到位、记录规范。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及时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各单位应及时与心理中心联系并视情况与其家长通报。对心理重点关注对象,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组织落实帮扶措施。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并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真诚关怀和支持,实施“一对一”心理帮扶,督促学生定期到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基地进行心理辅导。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干预救助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情况,取得家长授权同意后及时转介至专业心理医疗机构治疗,家长或指定监护人要做好护理及相关工作,学生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工作。

5.在排查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每一名学生的人格与隐私。

联系人:金佳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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