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7〕027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本科生39人,研究生49人为我校2017-2018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
为提升新任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学习工作业务知识,使他们能够尽快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各个环节中,成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满足广大学生个性化、亲情化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于9月15至18日针对2017-2018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
参加人员:中心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时 间:9月15日(周五)下午1:30
地 点: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A101教室
第二批次:
参加人员:南岭、南湖、新民、朝阳、和平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时 间:9月18日(周一)下午1:30
地 点:南岭校区6公寓309室
具体参训时间可根据个人情况做适当微调,请各单位负责教师督促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按时参加培训,参训出勤情况将被列入学期末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中。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85168034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2017-2018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