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8]07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的要求,经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审核,确定88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升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着力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骨干队伍,中心将于3月21日至23日组织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
时间:3月21日(周三)下午1:30
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228室
参加人员:中心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第二批次:
时间:3月23日(周五)下午1:30
地点:南岭校区6公寓309室
参加人员:其它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请各单位负责教师于3月20日前与心理中心联系。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培训、会议的出勤情况将被纳入学期末工作考评内容,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刘凯
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