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8]027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大学心理育人专项实施方案》,注重精准服务,强化责任意识,丰富协作路径,深化联动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调整了“下校区、走学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8年9月17日开始,直至本学期末,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人员将每周一次深入校区、走进学院,实施重心下移,开展精准服务。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协助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本单位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升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意识,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2.把握学生关注对象情况
有针对性的地掌握学生关注对象的变化,跟踪评估、持续问效、一人一案、案案督导,切实增强咨询辅导、干预救助专业化水平,提高学生心理品质。
3.促进校区心理培育基地工作
检查指导各校区学生心理素质培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各基地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各单位。
三、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好工作,利用好心理中心人员“下校区、走学院”的工作机会和方式,常态交流,深度互动,聚焦问题,形成合力,要强化问题意识,尽早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科学评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下校区、走学院”人员安排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