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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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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19009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打造朋辈成长发展模式,强化同学之间友情互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项目要紧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主题明确突出,针对性;内容健康积极,体验性强;形式灵活多样,参与性高。立项主题可参考《“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项目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行拟定。

   2.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鼓励跨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教师为所在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本科生为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研究生为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二、立项方式

   1.各单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立项。

   2.申报时需提交《“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ljk@jlu.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指导科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

  3.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申报材料中立项活动的意义、质量、可行性和时效性,评审确定各层次的支持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校内通知上及时公布。

  4.立项活动在审核公布后,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所在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

  5.项目验收形式为跟踪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活动开展后3日内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交总结报告(包含文字总结和照片、影像等资料),以及活动快讯,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验收合格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项目实施进程

  1.项目设计(201949日前)

  2.项目申报(20194月10日至4月16日)

  3.项目评审立项(20194月17日至4月22日)

  4.项目实施(20194月22日至6月10日)

  5.结项检查(20196月11日至6月18日)

  四、项目支持方式

  根据审核结果,评选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给予500元/项的经费支持,一般支持项目给予300元/项的经费支持,结项后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审批的支持经费。

   联系人:何思彤  张琳

   联系电话:85168034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

   附件1:《“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项目指南》

   附件2:《“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请表》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十七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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