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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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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19] 022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互助的积极作用,规范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工作,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校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二、考评方式及步骤

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采取本人上报工作、学院核实材料和中心量化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考评步骤如下:

1.请各单位朋辈心理辅导员下载并认真填报《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附件1)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附件2),注意事项如下:

①《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excel格式文档,内含6个工作表,共6页)全部内容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本单位负责该工作的教师确认填报内容属实,并于纸质版首页签字、盖学院公章。

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word格式文档,共1页)基本信息和“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内容填好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无需本单位签字盖章。

2.2019年7月2日(星期二)16:00前,请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将本人填报、学院审核完毕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指导科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邮箱xljk@jlu.edu.cn。

3.2019年7月3日至7月9日,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组织审核各单位朋辈上报材料,结合中心记录的朋辈工作情况,进行本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的量化考评工作。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为《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之中“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职责”所述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组织情况,朋辈心理辅导工作情况,协助心理排查、课程管理工作情况,协助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情况和工作培训与学习参与情况,共5个方面、15个测评点,量化测评标准参见《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评估标准》(附件3)。

请各单位负责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督促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填报工作考评相关材料,并做好提交材料的核实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联系人:何思彤张琳

联系电话:85168034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

附件:1.《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

      2.《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

      3.《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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