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0]028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育人阵地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2020年启动了第一批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支持,并在8月末开展了中期检查工作,对院级心理辅导室环境建设、人员配备和活动设计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第一批支持建设的13个院级心理辅导室均通过了中期检查,可继续按计划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括号内为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暨负责人):
哲学社会学院(于士博)
经济学院(刘柏岩)
法学院(本科与研究生共建,于洋、王立国)
考古学院(杨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冬)
汽车工程学院(吴昊)
交通学院(孙超)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吕游)
通信工程学院(王博)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樊轩铄)
建设工程学院(常荣剑)
公共卫生学院(刘丽)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军)
下一步,将启动第二批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支持工作,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应按照《吉林大学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进行筹建。建设条件成熟即可提交建设方案进行申报(方案模板见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前。2020年9-12月为建设准备期,2021年4月起逐步给予第二批确立的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单位经费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专业指导。学校每年对各单位心理辅导室工作进行考核和督导,对于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当年运行经费支持。
联系人:何思彤 汤晓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