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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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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0-2021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20]029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朋辈互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将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参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结果(附件2),组织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科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心理卫生委员中选聘,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学生干部中选聘,每个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设1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岗位。

二、每个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1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的基本要求是心理健康、乐观积极、有责任心、热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原则上从优秀心理卫生委员或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中产生。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审核确认,正式确定选聘人选。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各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聘期为1学年,期满重新选聘。上届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考评合格者,经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留任。申请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学生不能兼任其他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

四、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审查推荐工作,于9月1日前由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本人,提交《吉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扫描版(见附件3,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后生效)至邮箱zhanglin4728@jlu.edu.cn,纸质版原件将在后续工作培训会上统一收取。

联系人:何思彤 张琳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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