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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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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23]049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朋辈互助的积极作用,规范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工作,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校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4)。

二、考评方式及步骤

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采取本人上报工作、学院核实材料和心理中心量化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考评步骤如下:

1.请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下载并认真填报《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附件1)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本科生附件2、研究生附件3)。注意事项如下:①《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excel格式文档,内含6个工作表,共6页)全部内容填写完毕后,请本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本科生为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研究生为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辅导员)确认填报内容属实,并于首页签名、盖学院公章后提交;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word格式文档,共1页)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个人工作总结”部分。

2.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6:00前,请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将本人填报、学院审核完毕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总结表》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期工作考评表》的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xljk@jlu.edu.cn邮箱,同时纸质版材料(含签字盖章)提交至鼎新楼C224房间王老师收。

3.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组织审核各单位朋辈上报材料,结合中心记录的朋辈工作情况,进行本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的量化考评工作。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为《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之中“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职责”所述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组织情况,朋辈心理辅导工作情况,协助心理普查、课程管理工作情况,协助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情况和工作培训与学习参与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请各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督促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填报工作考评相关材料,并做好提交材料的核实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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