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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管理

Crisis management

心理排查

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16]002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效实施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与救助,切实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6年3月9日——2015年3月25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力量进行动态关注,既要关注现有的“存量”又要注重发现“增量”,尽可能从多层面、多角度发现问题,实施高质量、大密度排查,避免出现空档和死角。

2.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再按要求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干预到位、记录规范。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及时约谈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应立即报送并及时与家长联系,进行谈心交流和心理疏导。要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进行重点关注,并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和情感等多方面给予真诚的关怀和支持,实施“一对一”帮扶,督促学生定期到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基地进行心理辅导。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干预救助方案,由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家长沟通情况,取得家长授权同意后及时转介专业心理医疗机构,在救治期间,各单位要保持与学生、家长、医生和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联系,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3.各单位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并根据具体异常学生情况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密封函件形式于3月25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心校区田家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njia@jlu.edu.cn。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全面、细致的了解、搜集整理情况后,认真填写,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如没有异常学生,仍需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纸质版,具体情况填“无”,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injia@jlu.edu.cn。

4.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与隐私。相关事宜可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0431-85168030 金佳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处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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