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6]001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互助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了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建议各单位负责教师根据考评结果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朋辈心理辅导员进行适当调整。如需更换朋辈心理辅导员,请于3月11日下班前,提交新任职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学院盖章后生效),由新任职朋辈心理辅导员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202室),逾期不提交报名表视为无需更换人员。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朋辈心理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
附件2:吉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