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0〕43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掌握2020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温情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品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近期将开展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0级全体本(预)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普查方式
本次心理健康普查的测评工具使用由教育部思政司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
学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点击“心理测评”链接进行测评或在电脑上输入测评网址,授权登陆后进行测评,具体操作及二维码请参见《学生版-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培训指导》(见附件2)。
三、普查时间安排
1.心理测评
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2.心理访谈
2020年11月04日-11月11日 本(预)科生
2020年11月12日-11月18日 研究生
请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心理普查时间表(见附件1),通过年级大会或班会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学生统一参与测试。心理测评后,中心将邀请2020级新生参与抽样心理访谈,以便进一步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心理访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推进计划
1.2020.10.16-10.20普查与访谈培训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依托“心理百科半月谈”培训载体,开展心理普查在线测评系统培训和普查后的心理访谈工作培训,针对心理普查在线测评工作、访谈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工作重点与难点等进行专题讲解和操作演示。
2.2020.10.21-10.25 普查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负责老师熟悉普查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与具体操作。测评前,根据《心理测试学生数据录入模板》(附件2)整理录入本单位学生信息,录入时一定要保证学院名称正确无误,具体操作请参见2020级普查QQ工作群文件《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培训指导》。其他未尽事宜(包括负责人密码)将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发布。
3.2020.10.26-10.30 开展心理测评
各单位需做好学生心理普查与访谈的动员工作,组织2020级新生参与心理普查在线测评。
4.2020.11.02-11.03 发布访谈名单
心理中心将随机抽取部分学生参与心理访谈,访谈名单将发送至各单位负责老师的邮箱,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
5.2020.11.04-11.18 开展心理访谈
6.2020.11.18-11.24 整理上报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有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的前提基础。由于我校新生人数多、普查时间紧、工作任务重,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认真熟悉心理普查测评和访谈工作培训内容,明确心理测评的目的、意义、测试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本单位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有序参加普查。
2.加入工作联系群。请各单位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负责人加入QQ工作群(备注“姓名+学院”)和微信工作群(二维码见下图)进行讨论和交流。本(预)科新生辅导员QQ群“2020本(预)科生心理普查1039780342”,研究生秘书QQ群“2020研究生心理普查431825024”。
(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3.做好心理访谈工作。心理普查后,心理访谈的目的是详尽了解学生情况,确认学生的心理状态,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参照心理访谈反馈结果,对于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做好备案,及时开展心理帮扶工作。
4.做好常态化关注工作。在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排查,充分发挥开心使者(包括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生会心理部和心理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对常见一般性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对比较复杂的心理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救助。
5.需要说明的情况
(1)客观对待普查结果。心理测试量表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假阳性”、“错报”,“假阴性”、“漏报”等情况。所以心理测试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要进一步结合学生日常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单位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心理普查工作联系人:白仲琪 兰岚 李娜
联系电话:85168030
心理访谈工作联系人:刘凯 马晓羽
联系电话:85168032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