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1]003号
为持续加强我校心理育人阵地建设,不断提升院级心理辅导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心理中心近期开展了第一批院级心理辅导室年度工作考核和第二批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申报评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院级心理辅导室年度工作考核结果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了考核小组对第一批院级心理辅导室2020年工作总结材料和年终工作汇报进行了审核,以下13个院级心理辅导室通过了年度工作考核,可继续按计划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括号内为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暨负责人):
哲学社会学院(于士博)
经济学院(刘柏岩)
法学院(于洋、王立国)
考古学院(杨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冬)
汽车工程学院(吴昊)
交通学院(孙超)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吕游)
通信工程学院(王博)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樊轩铄)
建设工程学院(常荣剑)
公共卫生学院(刘丽)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军)
第二批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申报评审结果
2020年10月我校启动了第二批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支持工作,经过筹建申请、方案审核和实地走访等工作环节,以下11个单位在方案设计、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环境建设和活动设计方面,达到了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的基本条件,确立为第二批支持单位,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括号内为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暨负责人):
外国语学院(王一涵)
商学院(刘天目)
公共外交学院(张淑艳)
物理学院(张羽)
化学学院(李根、李卉)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崔小彪)
人工智能学院(马畅)
管理学院(候佳萌)
地球科学学院(曲鹏展)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吴哲、温卓)
动物科学学院(肖建荣)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