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1]017号
根据《关于选聘兼职心理辅导员的通知》(校学心理字[2021]010号),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面向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了2021-2022年兼职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经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审核,拟聘任于航等78名老师为2021-2022年兼职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聘期2年,现予以公示。
兼职心理辅导员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学生心理指导与服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工作技能培训,主动提升心理育人专业能力。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协同有关单位对兼职心理辅导员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心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优,在兼职心理辅导员中择优评选2021年度“心理育人”先进个人。请各位兼职心理辅导员按照本岗位职责要求配合中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积极营造理性平和的心理育人氛围。
请各位老师根据附件《2021-2022年兼职心理辅导员名单》,于2021年5月24日至28日的工作时间到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危机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2室)领取兼职心理辅导员聘书,领取时请携带工作证。如需调整本单位兼职心理辅导员人选,请在5月24日前与中心联系,并重新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吉林大学兼职心理辅导员登记表》。
联系人:白仲琪 兰岚 王昌景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