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1]26号
为保障我校院级心理辅导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持续加强我校心理育人阵地建设,现面向院级心理辅导室开展年中工作检查。
一、工作安排
请2020年以来支持建设的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根据《吉林大学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完善基础建设,并对本年度至今院级心理辅导室在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环境建设和活动设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于2021年7月5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或点击网页链接(http://txdonna0910.mikecrm.com/RQ187Wc),填报相应情况。
二、院级心理辅导室名单
2020年以来支持建设的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承建单位名单如下(括号内为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暨负责人):
01.哲学社会学院(于士博)
02.经济学院(刘晋禹)
03.法学院(赵昊骏、王立国)
04.考古学院(杨晨)
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吴云鹏)
06.汽车工程学院(李佳琦)
07.交通学院(孙超)
08.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吕游)
09.通信工程学院(王博)
10.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樊轩铄)
11.建设工程学院(常荣剑)
12.公共卫生学院(刘金超)
1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军)
14.外国语学院(王一涵)
15.商学院(刘天目)
16.公共外交学院(张淑艳)
17.物理学院(张羽)
18.化学学院(李根、李卉)
19.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崔小彪)
20.人工智能学院(马畅)
21.管理学院(候佳萌)
22.地球科学学院(曲鹏展)
23.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吴哲、温卓)
24.动物科学学院(肖建荣)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认真负责,在主管副书记的指导下,做好年中工作检查相关的各项准备。
联系人:何思彤 汤晓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