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1]038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朋辈互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将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负责老师组织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每个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1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候选人。本科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心理卫生委员中选聘,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学生干部中选聘。候选人的基本要求是心理健康、乐观积极、有责任心、热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审核确认,正式确定选聘人选。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各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聘期为1学年,期满重新选聘。上届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考评合格者,经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留任。申请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学生不能兼任其他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
三、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审查推荐工作。各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需填写“吉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登记表内的二维码为电子表单,需本人扫码填写相应信息。请于9月10日16:30前完成填报并将纸质版登记表一式三份(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鼎新楼C区224室。
后续中心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工作,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何思彤 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