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1]42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要求,经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审核,确定96名同学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为了进一步提升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骨干队伍,中心将于9月24日至9月28日期间组织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朝阳校区和新民校区
时间:9月24日(周五)下午13:30
地点:朝阳校区图书馆四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朝阳校区和新民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第二场:和平校区
时间:9月26日(周日)下午13:30
地点:和平校区管理楼一楼团体心理辅导室
参加人员:和平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第三场:南岭校区
时间:9月27日(周一)下午13:30
地点:南岭校区6公寓309室(心理活动室)
参加人员:南岭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第四场:中心校区和南湖校区
时间:9月28日(周二)下午13:30
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228室
参加人员:中心校区和南湖校区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四场培训内容相同,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培训时间和地点。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培训、会议的出勤情况将被纳入学期末工作考评内容,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何思彤 王薇
电 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