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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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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21]052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掌握2021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温情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品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近期将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1级全体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来华留学生另行安排。

二、普查方式及时间

1.全员心理测评2021年10月25日-29日):

本次普查的心理测评工具使用由教育部思政司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

各单位心理普查工作负责人(原则上为负责新生年级的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按照《吉林大学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测评时间表》(见附件1),通过年级大会或班会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学生统一参与测试。

学生可以手机扫描JLU吉大心声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件2,点击新生普查”链接进行测评,具体操作请参见《学生版-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培训指导》(见附件3)。


2.抽样加测问卷(2021年113日-7日

本次普查的加测问卷心理访谈依托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心理大数据平台开展。心理测评后,抽样选取部分2021级新生完成加测问卷。

学生可以手机扫描JLU吉大心声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件2),点击“预约咨询”登陆心理咨询预约平台,点击心理普查查看是否要完成加测问卷,抽样组同学请填写《基于应激-素质模型的心理健康自评问卷》。

2.抽样心理访谈(2021年118日-30日

为增进对学生心理状态与现实表现的深入了解,提供更匹配学生需求的心理服务,在加测问卷基础上还将邀请部分学生参与抽样访谈,在指定时间地点与心理咨询师或学院老师进行面对面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单位心理普查工作负责人需在10月29日前扫码提交本单位心理访谈工作的场地信息(二维码见附件4);并根据心理大数据平台上的抽样访谈名单,及时做好本单位心理访谈的通知安排、人员分配、访谈实施、情况录入等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心理中心将在12月安排补谈。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心理普查各环节工作

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有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的前提基础。由于我校新生人数多、普查时间紧、工作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心理普查工作负责人认真组织,在主管副书记的指导下,做好心理普查相关各项工作。

各单位心理普查工作负责人要在主管副书记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本单位心理普查各环节的统筹安排,积极动员本单位新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参与心理普查工作;参与心理普查各环节工作的老师均要认真熟悉《心理普查工作手册》,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筹备;组织测评时,老师要明确心理测评的目的、意义、测试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本单位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有序参加测评;参与心理访谈工作的老师要认真学习心理访谈工作流程,将心理访谈作为与学生谈话谈心的有效方式,用心交流,及时将访谈记录录入心理大数据平台。

2.客观对待普查情况,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依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单位参与心理普查工作的教师要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普查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要科学、规范用好心理普查测评与访谈结果。心理普查测评与访谈并不是评估诊断,各单位需结合学生日常实际表现,将其作为从不同维度帮助学生澄清困扰、形成对学生心理整体印象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4.做好后续心理帮扶和常态化日常关注工作

对于普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对于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启动危机干预工作流程,电联中心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心理救助。在心理帮扶过程中,及时在心理大数据平台做好心理关注对象的信息填报留存。

在做好心理普查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开心使者(包括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生会心理部和心理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做好日常关注,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开展常态化的帮扶干预

其他未尽事宜请微信工作群,或联系对接心理老师(见附件1)进行讨论和交流。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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