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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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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院级心理辅导室中期检查结果及启动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21]57号

为持续加强我校心理育人阵地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近2年分批支持和推动基层单位开展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并于2021年6月末对第一、二批经审核批准的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开展了以环境建设、人员配备和活动设计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中期检查工作。经综合考评,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均通过了中期检查,可继续按计划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跟踪问效,持续推动院级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现面向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开展年度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24个院级心理辅导室,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括号内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为申报当时的负责人):

哲学社会学院(于士博)

经济学院(刘柏岩)

法学院(本科与研究生共建,于洋、王立国)

考古学院(杨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冬)

汽车工程学院(吴昊)

交通学院(孙超)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吕游)

通信工程学院(王博)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樊轩铄)

建设工程学院(常荣剑)

公共卫生学院(刘丽)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军)

外国语学院(王一涵)

商学院(刘天目)

公共外交学院(张淑艳)

物理学院(张羽)

化学学院(李根、李卉)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崔小彪)

人工智能学院(马畅)

管理学院(候佳萌)

地球科学学院(曲鹏展)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吴哲、温卓)

动物科学学院(肖建荣)

二、考核安排

1.各院级心理辅导室整理汇总本年度在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环境建设和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材料,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院级心理辅导室2021年总结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发送至hest@jlu.edu.cn。

2.2022年1月5日将开展院级心理辅导室年终工作汇报。各单位需结合PPT进行5分钟之内的汇报,内容包含本年度院级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运行的主要情况和次年工作计划,突出本单位特色工作和可供推广的经验。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院级心理辅导室指导员要在主管副书记的指导下,做好年度工作考核相关的各项准备,考核结果将作为次年支持建设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何思彤

联系电话:85168034

附:院级心理辅导室2021年总结材料(模板)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9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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