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2]044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三大工程”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引领工程”争先行动,进一步发挥朋辈互助精神,加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将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负责老师组织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要求
每个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1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候选人。本科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心理卫生委员中选聘,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学生干部中选聘。候选人的基本要求是心理健康、乐观积极、有责任心、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审核考察,正式确定选聘人选并进行统一专业技能培训和学期工作考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各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聘期为1学年,期满重新选聘。上届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考评合格者,经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留任。申请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学生不能兼任其他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
二、工作职责
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领导下,策划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心理宣教活动;组织本单位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活动组织、实施中起骨干作用。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协助本单位进行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的朋辈心理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选聘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审查推荐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需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表内二维码填写电子表单,本人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请于9月9日16:30前完成填报,并将纸质版登记表一式三份(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鼎新楼C区224办公室王老师收。
后续心理中心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工作,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