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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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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学心理字[2022]06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三大工程”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引领工程”争先行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进一步打造朋辈互助成长发展模式,强化同学之间沟通互动,营造和谐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氛围,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拟组织开展本学期“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要求

1.项目要紧密结合当前学生成长和学习的心理需求,主题明确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健康积极,体验性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利用多种平台,提高参与度。立项主题可参考《“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项目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行拟定。

2.项目指导教师为所在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本科生为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研究生为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鼓励跨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立项方式

1.各单位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立项。申报时需提交《“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请指导教师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至邮箱wangwei5206@jlu.edu.cn

2.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申报材料中立项活动的意义、质量、可行性和时效性,评审确定各层次的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给予500/项的经费支持,一般支持项目给予300/项的经费支持,结项后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审批的支持经费),评审结果将在校内通知上及时公布。活动立项后,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所在单位指导下开展活动。

3.项目验收形式为跟踪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活动开展后3日内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交总结报告(包含文字总结和照片、影像等资料),以及活动快讯,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验收合格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项目实施进程

1.项目设计、申报(2022111日前)

2.项目评审立项(2022111日至112日)

3.项目实施(2022113日至1130日)

4.结项检查(2022121日至124日)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网址:http://psy.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楼
预约电话:0431-851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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