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3]013号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兼职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校学心理字[2023]002号),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面向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了兼职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经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推荐、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审核,拟聘任宋绍伟等95名老师为2023-2024年兼职心理辅导员(名单见附件),聘期2年,现予以公示。
兼职心理辅导员是学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学生心理指导与服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请各位兼职心理辅导员按照本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参与心理中心组织的工作技能培训,主动提升心工作胜任力,配合心理中心做好本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积极营造理性平和的心理育人氛围。
请各位受聘兼职心理辅导员老师根据附件名单,于近期工作时间到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危机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2室)领取聘书,领取时请携带工作证。
联系人:汤晓 王昌景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