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4]036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朋辈互助精神,巩固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关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意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将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每个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1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候选人。本科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班级心理卫生委员中选聘,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各年级学生干部中选聘。
2.候选人的基本要求是心理健康、乐观积极、有责任心、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审核考察,正式确定选聘人选并进行统一专业技能培训和学期工作考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各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
4.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聘期为1学年,期满重新选聘。上届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考评合格者,经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继续留任。申请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学生不能兼任其他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
二、工作职责
1.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领导下,策划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心理宣教活动。
2.组织本单位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活动组织、实施中起骨干作用。
3.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协助本单位进行学生心理普查和心理健康课程管理工作。
4.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的朋辈心理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选聘程序
1.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评选、审查及推荐工作。
2.各单位最终确定推荐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需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表内二维码填写电子表单,本人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3.请于9月6日16:00前完成填报申请,并将纸质版登记表一式三份(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鼎新楼C区224办公室王老师收。
后续心理中心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工作,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