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25]019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突出作用,深化朋辈互助成长发展模式,凝心聚力,结合2025年度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5月)宣传教育契机,共同营造温馨生动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氛围,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拟组织开展本学期“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包含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日现场活动立项和常规立项两个类别。其中,5·25现场活动立项每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均需申报(含本、研的单位可共同申报一项),以线下现场互动体验类活动为主要形式;常规立项每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报数量。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每单位每学期申请立项项目不超过3项(含5·25现场活动立项,联合立项与独立立项),各单位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需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筛选。
2.项目要紧密结合当前学生成长生活的心理需求,主题明确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健康积极,体验性强;拓展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提高学生活动参与度。立项主题选择可参考附件1《5·25现场活动项目指南》、附件2《“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项目指南》,也可自行拟定。
3.项目指导教师为所在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及负责研究生思政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研究生秘书),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鼓励跨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立项方式
1.各单位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立项。申报时需提交附件3《2025年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日现场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4《“朋辈协力·心理成长”系列活动立项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jk@jlu.edu.cn,纸质版请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4月14日16:30前提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指导科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24室)。
2.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根据申报材料中立项活动的意义、质量、可行性、心理活动相关性和时效性,评审确定各层次的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给予500元/项的经费支持,一般支持项目给予300元/项的经费支持,结项后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审批的支持经费。对于策划合理,内容丰富,覆盖面大的项目,可适当提高支持额度,但一般不超过1000元/项),评审结果将在校内通知上及时公布。活动立项后,各单位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所在单位指导下开展活动。
3.项目验收形式为跟踪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活动开展后3日内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交总结报告(包含文字总结和照片、影像等资料)以及活动快讯,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验收合格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项目实施进程
1.项目设计、申报(2025年4月14日截止)
2.项目评审立项(2025年4月15日至4月18日)
3.项目实施(2025年4月19日至5月30日)
4.结项检查(2025年5月31日至6月6日)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5168034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