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5]016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年度工作安排,为继续提升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尤其是加强一线兼职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员鉴别学生心理异常现象的能力,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举办学生心理咨询案例督导会,重点研讨学生心理异常现象识别、鉴定与转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1日8:30
地点: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1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范围
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学校各心理素质培养基地的心理咨询员。
三、会议要求
1、本次会议实行签到,请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2、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参会人员请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请示,并请主管领导于9月10日上午11:00前,将请假条发至xljk@jlu.edu.cn(仅发电子版即可,请注明姓名、单位和请假事由)。
联系人:何思彤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