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5]022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季节交替和气候环境的变化,对人体生理、心理会产生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个体情绪波动。尤其是敏感、多疑、有焦虑特质的学生可能会有抑郁倾向。为了做到学生心理问题及早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危机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5年9月25日——2015年9月29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三、排查内容
(一)学习与生活
1.成绩大幅度下滑甚至出现多门课程不及格现象,却找不出原因;
2.经常旷课或在课堂上常睡觉,不愿接受别人协助;
3.对自己要求甚高,过分看重分数或无法完成毕业论文,个人承受挫折力又低;
4.对考研、就业抱有很大的期望却未能如愿;
5.沉迷网络难以自控,对其他生活都失去了兴趣;
6.生活忽然变得散漫、没有规律,说不出理由;
7.有既往伤人、自伤、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有家族精神病史;
8.家庭经济困难、负担重并深感自卑;
9.学生与家庭成员交往过程中遇到问题,以及成长经历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单亲家庭(离异家庭、丧亲家庭、非婚生子女家庭)、重组家庭等,严重缺乏家庭温暖或父母教养方式存在严重问题,或由他人抚养长大,缺乏关注等;
10.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如家中最近发生重大变故,精神变得恍惚,不愿与人交谈,或者家庭成员之间,家族与家庭之间的冲突所导致的巨大心理压力;
11.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经常联系不上。
(二)心理与身体
12.心理上无缘无故地感到惊慌、恐惧与焦虑;
13.对自己失去信心,否定自己,常与别人说到死亡之类的事;
14.身体上常常感觉不舒服,医学检查却一切正常;
15.患有严重的慢性躯体疾病,治疗周期长,当事人痛苦难忍;
16.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17.因环境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不良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
18.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但仍在校坚持学习;
19.因其它各种问题,如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
(三)行为与情绪情感
20.个人坐立不安、注意力不集中、缺少安全感,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21.似有妄想、幻听、自言自语,畏惧与社会接触;
22.生性孤僻、独来独往,落落寡欢,拒绝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与同学的关心;
23.经多次做思想工作,学生口头上同意改进,但行动上没有任何进展;
24.长期咨询并超过八次以上,但心理咨询师感觉进展不大;
25.恋爱最近出现重大波折,难以走出失恋的阴影,痛不欲生;
26.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主要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双相情感障碍等,具有非常明显的自杀倾向;
27.出现明显的、突然的行为改变,如曾经情绪一直不好,突然变得很平静,甚至比较高兴或者日常生活中较为邋遢,忽然穿着非常整洁等;
28.无缘无故地将自己珍贵的东西送人或有计划地安排后事;
29.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
四、排查程序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院系、培养单位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排查工作。
2.排查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见附件1)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见附件2),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密封函件形式于9月29日下班前交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心校区田家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baizq@jlu.edu.cn。请各单位负责人在全面、细致的了解、搜集、整理情况后,认真填写,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抓早、抓小、抓细、抓全、抓实。及早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2.全体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宿舍,开展摸排谈话,做到谈话耐心、细致,记录全面、详实。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特别重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与危机排查中的积极作用,给予学生正向心理引导。
3.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指导下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工作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及时约谈辅导,疏导和缓解学生的压力和情绪问题,并做好记录;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进行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疏导。要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进行重点关注,并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和情感等多方面给予真诚的关怀和支持,建立“一对一”个性化联系帮扶制度(一名学生骨干关爱一名学生),督促学生定期到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基地进行心理辅导;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由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家长沟通情况,取得家长授权同意后及时转介专业心理医疗机构。
4.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与隐私。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431-85168030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处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