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心理字[2016]016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夏季学期末,在校学生面临期末考试、补考、求职就业、毕业等严峻任务,加之近日连续高温气候,极易引发学生焦躁情绪,进而产生压力感,诱发心理不适。为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把控心理关注对象心理近况,帮助学院、学生及时化解问题,有效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学期末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6年6月22日——2015年7月2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三、排查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和干预的对象。确定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一般指学生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学生,应予以特别关注:
1.学业困难,无法正常毕业和存在就业困难的学生;
2.曾经有过伤人、自伤、自杀未遂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3.与他人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的学生,包括在信件、微信、QQ、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的;
4.不明原因突然给周围同学、朋友、老师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的学生;
5.近期饮食、睡眠差的学生(如不想吃饭或拒绝吃饭,体重明显减轻或难以入睡,早醒、多噩梦等);
6.性格突然明显变化的学生,如由内向变为外向,出现话语增多、说话夸张、易激惹的异常表现;或由外向变为内向,出现情绪低落,整日唉声叹气,爱哭泣,内心痛苦等异常表现;
7.存在精神类疾病家族史,以及曾患有精神类疾病且没有完全治愈,由家长陪读治疗并监督服药但仍在校学习的学生;
8.近期出现言语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胡言乱语,前言不搭后语,总感觉被人陷害、跟踪、监控,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神情呆滞,反应迟钝;
9.生活中遭遇重大打击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认同困难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10.遭遇应激事件的学生,如适应不良,情感受挫,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特别大,人际关系失调或者转系、休学、降级、学籍预警或近期遭受处分的学生;
11.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1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担重,并性格特别内向,独来独往的学生;
13.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四、排查程序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确定排查方案,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朋辈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深入到每个学生宿舍,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重点了解已有心理关注对象近况。在排查中,对心理异常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隐患,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学院应建立追踪制度,定期与以确定为心理关注对象的学生谈心,与家长保持联系,确保学生平稳安全地度过心理难关。
2.排查结束后,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根据学院学生整体情况填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见附件1),并根据新增异常学生情况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见附件2),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密封函件形式于7月2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心校区田家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njia@jlu.edu.cn。如没有异常学生,仍需上交《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具体情况填“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抓早、抓小、抓细、抓全、抓实。及早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以确保2016届毕业生安全离校与其他年级学生的心理稳定状况。
2.全体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宿舍,开展摸排谈话,做到谈话耐心、细致,记录全面、详实。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特别重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与危机排查中的积极作用,给予学生正向心理引导。
3.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在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指导下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工作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及时约谈辅导,疏导和缓解学生的压力和情绪问题,并做好记录;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进行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疏导。要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进行重点关注,并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和情感等多方面给予真诚的关怀和支持,建立“一对一”个性化联系帮扶制度(一名学生骨干关爱一名学生),督促学生定期到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基地进行心理辅导;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由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家长沟通情况,取得家长授权同意后及时转介专业心理医疗机构。
4.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与隐私。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85168030 金佳。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